2026 年 5 月 25 日,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(2026—2028 年)》(内政办发〔2026〕18 号),6 月初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发布。方案提出用三年时间,推动物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、法治化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、业主满意度大幅上升。
管住「进」和「出」
- 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必须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公开选聘,各盟市加强成本核算,引导物业服务质价相符、公平竞争。
- 全区推广统一的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,明确服务内容、标准、收费及年限,推广「菜单式」服务。
- 建立街道、社区全程介入的退出监管机制,细化资料移交、设施交接、财务结算流程,严防擅自离场、管理真空。
钱要说得清
方案要求物业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,严禁捆绑收费、重复收费、违规加价;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单独列账、专款专用,严查挪用、侵占行为。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服务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,每季度公示公共收益收支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信息,重大事项即时公开。
方案明确,2026 年底前,全区专业化物业服务住宅小区信息公示基本实现全覆盖。
监管上系统
全面推行物业监管信息化,统一使用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,推广物业「码上办」:群众扫码投诉后,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响应办理,超时未响应由旗县住建部门督促;12 小时内未办理的,盟市住建部门标红提醒;24 小时内未解决的,自治区住建厅提级督办。2026 年底前实现物业「码上办」全覆盖。
几项硬指标
- 2026—2028 年,完成电梯更新 1500 部、加装 500 部。
- 到 2028 年底,基本实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。
- 物业类投诉量逐年稳步下降,到 2028 年较 2025 年下降 30%。
-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为小区提供居家养老、健康管理、家政服务,推动「物业服务进家庭」。
给行业划了时间表
这份方案把过去偏「倡导」的要求,变成了带期限的动作:信息公示、码上办、投诉下降比例,都有明确年份。对物业企业来说,当前正是补台账、上系统、把公示做规范的窗口期。
来源: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