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 年 8 月 21 日,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 0109 号提案的答复(内建物函〔2026〕207 号),系统说明了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的监管安排。
责任怎么分
明确属地管理主体责任、街道社区直接治理责任、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、物业企业服务主体责任,将物业服务提质增效纳入基层治理、民生工作年度考核。同时建立住建、市场监管、民政、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,针对物业收费、设施管护、矛盾纠纷等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。
一信、一考、一奖惩
- 一信(信用监管)。全面运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,将日常巡查、业主投诉、违规收费、履约不到位、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,实行信用等级动态更新、全网公示,作为物业选聘、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。
- 一考(常态化考核)。制定统一量化的物业服务考核标准,采取日常巡查、季度抽查、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模式,考核结果直接关联企业信用评级,实现监督考核全覆盖、常态化。
- 一奖惩(分级奖惩)。对信用优秀、考核达标的企业,在项目招投标、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;对失信、考核不合格企业实施限期整改、通报降级、限制投标,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清退出市场。
信用开始值钱了
过去信用评价更像一张荣誉证书,现在它直接连着投标资格和项目获取。对物业企业来说,规范经营不再只是「应该做」,而是「必须做」——一次违规收费或一次拒不履约,记账的时间会比想象的长。
来源: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